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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民服務流程

行政相驗申請服務流程


應備證件:
1.生前就診病歷摘要證明
2.申請人及死亡者身分證
3.費用(5份250元,多1份加收10元,以此類推)
*意外死亡或非病故者不予受理請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

申請流程:
1.請先與本所醫師聯絡(電話:04-7060380)
2.醫師前往相驗
3.掛號繳費
4.領取死亡證明書